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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别(二) (第1/1页)
29. 悯之走的第二个月。 国庆节后没多久,天气渐渐转凉,因为合作了一个大项目,加班已经第三周了。 宋易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换掉,装进洗衣袋里让干洗店的员工来拿。 他洗了个头,打算今晚回家去休息,出来的时候碰见肖恩慈。 用周乔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有着水墨画一般的气质,浓淡相宜的面目。很温柔,说话轻声细语。 她是合作方派来的监工,和他们一同工作,她经常捧着热水杯像个小老爷一样弯着腰查看每个人的电脑,但很少说什么。她会买咖啡分给大家喝。 她喜欢穿长裙,头发偏到一侧,公司里的小年轻都很喜欢她,暗戳戳地谋算着约她去看电影。 她总是能礼貌又不失体面地拒绝。 慢慢的,大家都知道她对他们不敢兴趣。 或者说,她只对宋易感兴趣。 她从来不查看宋易的电脑。 她给每个人买大杯的美式,唯独给宋易买双份的意式浓缩。 她在路上碰见任何人都礼貌地点头,唯独碰见宋易时会笑。 她经常在楼下的意式餐厅吃焗饭,因为宋易经常会去那里。他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肖恩慈会在他对面坐下来,说:“好巧啊!” 宋易吃饭很快,五分钟搞定一盘意面。他喝水很大口,既不斯文,也不赏心悦目。他付完款就走,经常全程只在她坐下的时候抬头看一眼她,冷淡又不失礼貌地回一句“嗯”。 他从不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好奇她为什么喜欢坐在他对面。 更不想知道,她任何的信息。 这很简单地可以归结为四个字:不感兴趣! 但肖恩慈乐此不疲。 她今天又遇见他,看见他洗头发,她就知道,她今晚要回家。——这是观察多天的结论。 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她,让她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可以载我一程吗?我就租住在你家附近。我很会做夜宵的,作为回报,我可以请你去我家吃夜宵。”她眨了下眼睛,是一副半开玩笑的俏皮表情。 她知道自己很漂亮,漂亮有时候是张通行证,可以轻易地得到别人的爱、关怀,还有诸多其他的便利。 宋易凝视了她几秒钟。 在这短暂的几秒钟里,她觉得自己在被一种冷漠的目光审视,她看见他眉毛微微隆起,聚成小小的一个峰。 宋易单手叉腰,另一手捞着自己的风衣外套,头发还是湿的,整个人显得放诞不羁。他这个人很奇怪,回家之前总是要换个衣服,然后再洗个头发。明明回家更容易搞定的事,但却非要这样做。 有些人天生就比较古怪。 但她喜欢他这种古怪。 他在沉默了几秒钟后,终于开口:“抱歉,不太方便。” 他抬腕看了看表,“晚上七点钟,离最后一班地铁还有两个小时,我想比让我载你更简便。”他用同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回答,“最好不要随便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我也不太喜欢带陌生女人,我女朋友心眼丁点儿小,我不太希望她不开心。” 那是第一次交锋。 肖恩慈笑了笑,“啊,还想着蹭个便车呢!看来不能占便宜喽。” 宋易礼貌地微笑,侧身,绕过她,走了。 晚上风已经很冷了。 落叶被吹得打着旋儿,萧瑟的秋意渐渐地浓烈了。 他忽然又担心他的悯之,那个个头不到一六五,抱起来很轻,身材娇小的可以整个钻进他怀里漂亮又善良的悯之,她很喜欢笑,待人和善,很少生气,只有他才能惹她跳脚。 她在奥地利不知道如何了。 据说那边很冷,她有很多华人朋友,她的英文不错,也会点儿德语,但她说周围人说英文反而多,她经常被人约着出去逛,因斯坦布尔有个大叔是陆季行的朋友,她去那边做客的时候,和大叔的儿子一起去山脚下看风景。 宋易吃了好几天飞醋。 不知道有没有臭崽子们去骚扰她。 她前段时间还在说路上看见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白皮肤男孩,形容他像是童话里的精灵王子一样漂亮。 宋易警告她别瞎想点儿有的没的。 …… 他路过楼下的餐厅,进去打包了一份浓汤,汤装在纸杯里,他揭了盖子,就着喝了一口,毫无形象可言。后来周乔总是啧啧感叹,就他这糙老爷们儿的形象,不知道肖恩慈看上他哪里了。 冒着被人唾弃的风险都要上赶着当第三者。 宋易钻进车里的时候,给悯之打了个越洋电话,她那里是下午,要比这里早两个小时。 悯之略显软糯的声线从听筒里传出来,“你今晚不忙嘛?” 他便满足地笑了,“嗯,我偷懒,回家睡觉。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