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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卷 烹婴食之 (第1/1页)
青禾算好方位,定好时辰,拿着罗盘。笨鸟要先飞了! ——— “夏荷,你看,这三株小花红艳艳的,真好看,这是什么花呀?” 声音从花园子传来 拿着罗盘路过的青禾好奇得停下,寻声望去,是夏荷,还有蔡夫人..... 明明艳阳高照,蔡府这小花园子竟有些凉意袭来,园中的花,生得比昨日更加绚丽了,绚丽到妖艳,只一夜,层层艳艳翠翠,花枝繁茂得乱了人眼。 里面,好似有个孩子在喊她:“姐姐.......来玩啊,这里.......快来啊.........” ........ 咚—咚—咚—咚—咚— 衙门外一串鸣冤鼓声震耳。 青禾忽然回神,发现手中罗盘飞转,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进了园子。身边环绕着闹羊花,黄色花丛中多了三株艳丽的火红。 “曼珠沙华.....” “大人!大人!”回廊上,蔡左道急急忙忙赶来。应该是来找她的。 “外面有人击鼓鸣冤?” “下官...正是为此事来请大人定夺....” 跟着蔡左道往公堂去,回身望了一眼园子中正向他行别礼的主仆二人......一种诡异油然而生。 ———— 县衙公堂 青禾坐于堂侧,蔡县太爷端坐正中,左后站着主簿。 堂下两侧衙役执杖,五五对立,栗木廷杖交错,末端血迹斑驳。左右前端两人盱衡厉色,手中高举“肃静”“回避” 沉重的压迫感,使得堂中跪伏在地的女子颤颤巍巍。 “堂下之人,何事击鼓?” “民妇乃夜郎县莞南村...张江氏小娴.....击鼓......击鼓是....为家翁:张举鸣冤!” “小娴....小娴!你来这里做什么!” 县衙大门外传来喧声。 衙役押上一名男子,是张恒! “大胆!何人在此喧哗!” 啪———惊堂木落。 两侧衙役挥杖,击向张恒后膝,使其吃痛跪地。 “草民张恒,是堂下妇人,江小娴之夫,贱内江小娴,近来心疾又犯,前来击鼓鸣冤,是草民没有看顾好妻子,还请县太爷饶恕!”(心疾:神经病) “不是!我没有心疾!!大人!!我要为家翁鸣冤!家翁是好人!人都是我杀的!都是我!!!这......这个......这个!”小娴语气有点激动。 说完颤抖着双手递上一柄短刃。 “呈上来!”蔡左道一个眼色,侧边带刀侍卫便将小娴手中短刃呈于堂上。 一把很寻常的短刃,便是随处都可以买到。 “此物....就是民妇行凶所用凶器!” 张恒瘫跪在地,一脸惊愕。张着嘴,说不出话。 堂上众人皆是不可置信,除了——青禾。接过蔡左道双手捧举的短刃,细细得看了一遍。低声对蔡左道吩咐了两句。 “张江氏!你是说,近日杀妇取子案是你所犯?速速交代犯案动机及过程!” 嘭........ 江小娴双手叠放在地....伏地磕了重重一响。 平静开口:“回大人,民妇新婚不久,偶然得一求子偏方,方子上说,食九生死胎即可得子。于是.....于是民妇物色身怀六甲之妇,尾随而至,入夜之后,趁其不备,将其杀害,而后破腹取子,烹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