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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肌肤之亲 (第1/2页)
托最近频繁受伤的经验,沈姝上药和包扎伤口之事做得轻车熟驾。 三五下,就把楚熠后背两道狰狞血痕,包扎完毕。 这还是第一次,有女子为楚熠上药。 楚熠毕竟不似沈姝那样不谙世事。 他凤眸微垂,脸上有些许不自在。 若是寻常男女,便是同乘一车,都是不妥。 像这样坦裸相见、包扎伤口,更算得上是肌肤之亲。 虽说事急从权,可他打从认识这姑娘以后,男女大防一破再破…… 若他就这样坦然受之,对这姑娘着实不大公平。 “姑娘此番与我有这等肌肤之亲,与姑娘名声有碍,姑娘放心,待我回京禀了父母,必会给姑娘一个名分。” 沈姝一懵。 “我何时与你有肌肤之亲,你要给我什么名分?” 楚熠站起身,将自己半褪的外袍穿上:“姑娘并非医者,帮我包扎伤口,已是破了男女大防,再加上之前同乘一车、夜不归宿……若教外人知道,便是坏了姑娘名节。至于名分……” “我不要!” 不等他说完,沈姝断然开口打断。 开玩笑,她怎会跟公公谈男女大防,又怎会嫁给一个公公。 哪怕不是个公公—— 她也不会因为这等事,就随随便便嫁人。 楚熠凤眸微眯。 破天荒第一次,他主动对个女子许诺婚事,竟被这般干脆利落拒绝了?! 是他家世不好? 还是能力不行? 又或是长得太差? 以上这三个理由,自然被楚熠统统排除在外。 “姑娘拒绝得如此干脆,可是有心上人?或者……已有婚约?”楚熠淡淡地问。 沈姝古怪看着他。 她有心想问问,你一个太监,怎好意思许人婚事,这不是在坑人嘛! 可是—— 她又想到,这位大人毕竟不是池中之物。 抛却公公这个身份,他也算得上年少有为、手握权柄。 话本子上有讲过,有些戏子扮角儿扮得太久,就分不清角儿是自己,还是自己是角儿了。 这叫“入戏太深”。 大抵这位凤大人,亦是如此。 把自己当男人当久了,就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沈姝不忍戳破他的幻想,灵光一闪,赶忙问道:“今日若换做是婢女、路人、投宿客栈的店家,或是别的什么身份的女子,给大人上药、与大人同乘、和大人夜出办事,大人也要计较男女大防,也要给个名分吗?” “自然不会。”楚熠想也不想就回答。 话一出口,他突然意识到什么,脸色微僵。 沈姝长舒口气:“那大人就把我当作婢女,或其他什么萍水相逢的女子便是。” “你是长史之女,又怎会是寻常女子。”楚熠嗓音微沉。 沈姝扯了扯唇角,长史之女就能嫁给太监啦?! 她正色道:“你说的对,我既是阿爹的女儿,阿爹曾允诺过我,将来若要嫁人,必要嫁个自己真心喜欢之人,像阿爹阿娘那样一心一意、相濡以沫之人。大人并非我心悦之人,若大人果真为我好,作为朋友,这样的话,以后莫要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