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汉_第四十五章 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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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 弩 (第1/2页)

    皮肆外围观者数十人,其中一人问左右道:“周卫仗着刘伯嗣家奴的身份,历来横行市里,无人能制,此是何人,能让周卫俯首听命?”

    有认识刘景的人说道:“他就是‘德行刘君’。”

    “啊?他莫非就是‘躬耕养客’、‘质书救邻’的刘仲达?”

    “没错。”

    “难怪……”

    …………

    单程为了不再受制于汉人行商,前前后后筹划半年之久,但因为是第一次来临湘,仅带来部分存货:共计鹿皮三十张、牡鹿皮五十张,还有一些狼、狐杂皮,以及一张珍贵无比的虎皮,全部加在一起,价值超过两万钱。

    周卫去后室取钱,刘景则与单程闲聊起来,他得知后者居住在三百里外的衡山一带,此次前来临湘,是和同伴驾着竹筏顺流而至。

    不得不说,这个做法非常聪明,他们若是走陆路,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到达临湘。

    单程汉语说得非常流利,如果去掉一些略显怪异的音节,几乎和汉人没什么区别。而且他说话很有逻辑,条理清晰,一看就读过书,单以文化而论,他已经超过九成以上的汉人了。

    《汉书》有云:“长沙其半蛮夷。”指出长沙之地半杂蛮夷之人。

    数百年来,长沙汉、蛮居住在同一片天空下,既长期对抗,又互相影响,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单程及其家族就属于受到汉人影响极深的荆蛮,已经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姓氏“单”。

    或许再过几代人,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汉人,当然也有可能退化。毕竟荆蛮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随时有可能被其他荆蛮势力吞并。

    刘景一边和单程谈话,一边抚摸斑斓的虎皮,很有些爱不释手。

    《周礼》曰:“公之孤四命执皮帛,卿三命执羔,大夫再命执雁。”里面提到的皮就是指虎皮。另外天子娶妻,按礼需要向丈人家赠送两张虎皮。

    正因为虎皮常用于国礼,属于国之重宝,向来都是有价无市。

    刘景前世读过一则古代寓言故事:有富翁山行而攫于虎,其子操刃而逐之,翁在虎口,见其子呼谓之曰:“刺则刺,毋刺伤其皮。”

    富翁陷身虎口,死到临头了,还掂记着谋虎皮发财的机会。要钱不要命固然可笑,却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虎皮的珍贵。

    如今刘景面前的就是一张完好无损的虎皮,他心里十分好奇,问单程道:“此虎皮毛几乎没有伤,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

    单程取下一直背负在身上的木弩,一脸自傲地道:“此虎是被我用这把弩射穿左目,毒发而死。”见刘景似乎对弩很感兴趣,便递给他。

    单程的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其他荆蛮的注意,纷纷露出惊讶之色,要知道在荆蛮的传统中,除非是投降认输,或极为亲近的人,否则武器是不能轻易交给外人的,更何况对象还是一名汉人。

    刘景不懂荆蛮的规矩,大喇喇接过木弩,毒死老虎容易,射中眼睛却极难,单程无疑是一名神射手。

    后世苗、瑶二族就以善用弩而闻名于世,源头则可以一直上溯到如今的荆蛮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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