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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第2/4页)
有一匹驼马,大军的机动性和持续性也因此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这也是得益于盛乐城在上次靖南侯征讨雪原时得到了极大的战马补充,这次出征,家底子是都抖落干净带出来了,反正就是赌这一把。 赢了会做嫩模,输了工地搬砖! 郑凡伸手摸了摸自己胸口凹槽位置的魔丸, 又看了看自己身前骑马奔腾的阿铭, 再瞅瞅自己身侧并排骑行的剑圣, 呼, 心里, 踏实多了。 这种万马奔腾的感觉,让郑凡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当初在翠柳堡随李富胜入乾国作战时的场景。 只不过那时的自己以及自己麾下的兵马,只是一个添头,而眼下,自己已经是独当一面了。 剑圣似乎显得格外兴奋,说实话,他也是被压抑许久了,这一年来,可谓是真正儿的流年不利,干啥啥不行,搞崩第一名。 如今的他,倒是卸下了所有责任和包袱,他只需要去负责杀人,用剑杀人。 这或许,才是属于剑圣的真正快乐。 “还有多远,奉新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剑圣对着郑凡问道。 剑圣说话,不用吼,直接可以用气机传递,郑凡听得格外清晰,但郑凡回话,就得吼回去了,因为四周万马奔腾,声势实在是有点大。 “你是晋人还是我是晋人,这事你居然还问我!” “我不知道。” 剑圣回答得很直白。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么名城,也不是什么军事重镇,出名的,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的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了这里,这座叫做奉新的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的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的。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的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一笔。 “快了,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的速度来推算的,为的,就是打一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的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么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的驿站,更没有什么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的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一线的,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的恐怖之处了,没有电报和电话的时代,骑兵的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的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的脸色有些略微泛起的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我的剑,忍不住想饮血了!” 明明是当世一流的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的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一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了,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一锅端。 “我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的,你会什么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的,就是瞧不起用刀的。 “我可以帮你包装!” “什么,包浆?” “………”郑凡。 …… 大军的行进,虽说一直处于一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的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的,此时,作为先锋军的是金术可的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的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一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的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一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一直是听金术可的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了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了,再往前的这一段,凡是看得见的,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接了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了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的到来提供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