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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道理 (第3/3页)
百里香兰手中的剑,在颤抖。 剑圣若是铁了心要保这孩子,那么今日拼掉一半高手陨落,也能将剑圣葬身于此。 但如果剑圣一门心思想要溜, 谁能拦得住? 只要剑圣不死,今日的事,就注定有一个“活口”出去。 且这活口身份又尊贵,你还不能捂住他的嘴! “呵呵。” 百里香兰笑了。 瞎子则马上道: “多笑几声,掩饰一下失落和局促。” “呵呵呵,昔日先生随那郑凡入上京城,我居然将先生给忽略了,敢问先生大名。” 瞎子极为洒脱道: “姓樊,名力,樊力。” “我记住了。” “请记好。” 百里香兰看向剑圣,道: “大人,晋地纷乱,若是不嫌,日后可去我百里家做客,家兄常念叨着您。” “以后会去的。”剑圣说道。 这是互相给台阶了。 百里香兰又道: “这一次的事儿,可不是我们做的。” “什么事儿?”剑圣有些疑惑。 “孩子的事儿,我们是收到了消息,说那位可能暴露了,所以赶来接应。” “你和我说这些做甚?”剑圣不解道。 瞎子则点头道: “我知道了。” 百里香兰挥手,周围的数十个银甲卫高手开始退去。 随即, 百里香兰也飘身离开,化作了一道淡黄色的倩影迅速消逝。 瞎子放下了手中的匕首, 长舒一口气。 剑圣则有些颓然地坐了下来, 仰着头, 望着天。 瞎子有些疑惑道: “您怎么了?” “看你以国势压人,羡慕了。” 瞎子苦笑道:“你又来了。” “我让我阿弟反了晋皇,结果连最后的京畿之地也没了; 我帮司徒雷杀了他爹,结果野人正在司徒家的地盘上肆虐着; 我是干啥啥不行,看似做了很多事,却把事情到最后都弄得一团糟; 其实,刚刚我真的挺想酣畅淋漓地战上一场的,一能用他银甲卫的血,让我这个已经没了国的剑客还能留有一些给后人的谈资,二来,这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有时候细细品品, 田无镜说得也没错, 江湖, 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野人,可能会击垮司徒家,杀过来。” “我知。” “我知道一个可以杀野人的地方。” “呵呵,有意思,我阿弟死在你手里,现在你居然还有胆子诓我去替你卖命,做一条真正的燕狗? 莫说我愿意不愿意,你配么,那个叫做盛乐城的地方,它配么?” 没了国家,但他依旧还有剑,他也依旧是剑圣。 瞎子笑道: “给靖南侯办事,那世人肯定觉得你去给燕人当狗了。” “那去盛乐呢,有何不同?” “那盛乐城城守,狗一般的低贱东西; 哪里能配得上使唤您呢? 世人只会以为,是您剑圣,主动去为大夏遗民杀野人,盛乐城里的燕人,肯定是为您马首是瞻,说法,是完全不同的。 这样一来,您的剑,也有了用武之地,面子里子,其实都有了。 杀一杀野人,再想一想人生,等野人被杀退了,又或者自己想清楚了, 想走时或者是厌倦了, 随时离开就是。 剑圣的剑,永远是自由的,任何想捆绑剑的绳子,都会自己断裂。” “你说得,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 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