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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传世名作 (第1/2页)
一番交谈后,极为融洽。 气氛很好。 叶晓晨原本以为像这种传统艺术方面的小圈子,论资排辈会很严重,现在看来还是多想了。 三张书桌搬来了。 并连在一起,足有四米多长。 笔墨砚镇纸都已经齐全了。 都是古香古色,很是不凡。 那铺开的宣纸更是不一般,足足有三米多长。 又有人将一幅保存很完整的长长丝绸字卷挂了起来。 这是《麓山会序》。 当初麓山社第一次成立的时候所写,后来也成为了麓山社新成员加入必写的书法。 这《麓山会序》并不出名,只在麓山社内部传播,外面少有传播的,跟那什么《兰亭集序》,《滕王阁序》,《送东阳马生序》等之类的名序比起来,就不值得一提了。 实际上,这个《麓山会序》本身很不错,只不过所写的人没什么名气,当时的麓山社只是几个喜欢书法的文人组织起来的,没有一个在历史文坛上留下名气。 像《兰亭集序》,《滕王阁序》,《送东阳马生序》的创作者都是当时大名鼎鼎的文学家,在历史上都留下了很大的名字。 这就是名气的作用。 一个文学作品,能够广泛传播,为人所知,创作者的名气太重要了。 否则的话,就算是作品优秀,可没有名气,没有传播度,只能埋没掉。 古今中外,这样被埋没掉的优秀作品,优秀人才,数不胜数。 “叶兄弟,这是我麓山社创始人闫康先生在北宋庆历年间会同其他至交好友,游麓山看红叶的时候所写的一篇麓山会序,为了体验古代先辈的精神,我们每一个加入麓山社的成员都会写一次麓山会序的,这次就轮到你了。” 胡培峰笑着对叶晓晨说道。 说着他就开始磨墨,等磨好之后,就拿起了一支毛笔,递给了叶晓晨。 这仿佛就是一个仪式一般。 叶晓晨神色也变得肃穆了起来。 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叶晓晨身上。 叶晓晨接过了毛笔,目光却一直看着那幅麓山会序的字卷上。 这幅字卷自然不是原版的了。 而是麓山社后来的成员新写的,作者还有些名气,是明末学者,麓山书院的最后一任山长吴道行。 这幅字卷以行书所写,字骨清奇,苍劲不失优美,内敛不是含蓄,绝对是书法大师一级的书法。 不过,以叶晓晨书法宗师的眼力来看,这副字卷的缺点也很明显,个人风格太强,使得跟序本身有点格格不入,从而更突显书法水平,却降低了麓山会序的本意。 说到底,书法是用来陪衬的。 一旦舍本求末,纵然书法写得再好,如果文章诗词本身不行,也会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 同样的,像这种尽显书法,却遮掩了序本身,也会让整个书法作品大打折扣的。 很明显,写这幅书法的吴道行,虽说书法水平很高,却并没有领略前人的思想意境,当时的心态风采。 叶晓晨看了一遍之后,就心中有数了。 他不再去看字卷,而是将毛笔沾满墨汁,目光放在了长长的宣纸上。 在场的人没想到叶晓晨只看了几眼,就准备直接开写了,都有些吃惊。 不过,没有人说什么,因为叶晓晨的实力摆在那儿。 叶晓晨深吸一口气,然后目光微敛,浑身气质变化,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度在他身上散发出来,许多人为之眼睛一亮。 在场有不少有实力的书法家,更有薛老这样的书法大师,沉浸在书法上一辈子,可谓是见多识广,眼界很高的。 现在看到叶晓晨的样子,顿时知道叶晓晨已经彻底进入了状态。 这样的状态不是随便一个书法家可以进入的,有的人必须在清净的环境下,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