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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内部协议 (第1/3页)
李钰在一旁都被二人绕得糊里糊涂了。什么叫做“是我加入,也不是我加入”?,林宥佳怎么又和柳翩扯上关系了? 林宥佳这个歌手,李钰也有所耳闻,实在是《朋友》这首歌的传唱度实太高了,高得可怕,他活在音乐圈里,想不听到都难。一来二去之下,自然便知道这个歌手。 只是人家的歌曲并不是摇滚风格,他也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 “你们....到底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就听不明白呢?”李钰一脸懵逼。 刘诚给柳翩甩了一个眼神,让他自己去解释。 “因为,林宥佳就是我,我就是林宥佳啊。”柳翩眯着眼睛道。 嗯? 一瞬间,李钰的眼睛瞪得老大! 开什么玩笑?柳翩就是林宥佳? 他忽然想起,林宥佳的真实身份从来都是谜题,几乎没有人清楚。 难道.... “你真是林宥佳?”李钰难以置信地说道。 “当然是我了。”柳翩淡定地回道,“林宥佳的那些歌,全是我找刘叔录制的,不信你可以问刘叔啊。” 李钰向刘诚投去疑惑的目光。 “是真的。”刘诚点点头,松了口气,他发现将这个隐藏许久的秘密说出来,还真需要一点勇气。 李钰:“......” 无语良久,李钰才把网络上那个神秘歌手的身份和柳翩联系到一起,现在想想,柳翩和林宥佳的声音的确是挺相似的。 只是,谁会把林宥佳和柳翩这两个毫无关联的身份联系到一起呢? “李叔,这事儿告诉你,你可别跟别人说啊。”柳翩提醒了一句。 “放心,我心里有数。”李钰点点头,他为人豪爽,但并不代表没有心眼,他不是大嘴巴子的人,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柳翩,你还是跟我说下,你要加入我们乐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李钰很不解,这才是他最大的疑惑。 “就是想去摇滚圈里唱唱歌啊。” “嗯?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柳翩干脆道,本来就不复杂,只是去唱歌的是自己的马甲而已。“玩摇滚乐,一个人是玩不起来的,我想找一个乐队一起玩,所以,就找上李叔你了。” 摇滚乐的确一个人很难玩,这也是为毛全世界玩摇滚的,95%以上都是以乐队的形式存在。独立音乐人,几乎没人玩摇滚。 闻言,李钰还是感觉有点突然。不是他不相信柳翩的实力,是这个反转有点太大。而且人家是以林宥佳的身份进来,这就还有另外的问题..... “你说你以林宥佳的身份进入乐队,那你一上台,别人不就知道你是柳翩了?” “这个简单啊,戴个面具不就完事儿了?” 李钰:“......” 刘诚:“......” 呃,这貌似的确算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李叔,怎么样?可以吗?”柳翩问道。 李钰有些迟疑不定,他有些看不清楚柳翩,也不清楚柳翩的加入会为乐队带来什么,而且柳翩以什么身份加入乐队呢? 吉他手? 主唱? 或者说就是一个幕后写歌的? 听柳翩之前的意思,他是要参加演唱的,那肯定不会待在幕后。 其次,如果柳翩写出了歌,和乐队一起演唱,那歌曲的版权属于谁?歌曲获得收益后,又怎么划分收益呢? 李钰知道,歌曲版权的拥有者从来都是创作者,即便乐队中其他人帮他演绎,版权依然还属于人家,版权所得收益依然属于人家。 只有创作者会被自动授予与版权相关的权利 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拥有单独创作者的乐队在处于只靠现场演出赚钱的事业早期时,每个成员平分收入。之后使每个人欣喜的是,乐队势头上升,发行了唱片,电视节目使用了一首歌,电台开始播放单曲……但突然之间创作者开始收到报酬,而其他成员没有。 有些乐队中,主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