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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寻妖事务所》 (第3/3页)
首畏尾。 一旦嘴瘾上来,也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备好的生猪、牛肉打牙祭。 后来胆子慢慢变大,遇到家门口的流浪汉,他会想办法留下他。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他也在人类生活里如鱼得水,甚至找了一份工作,是夜班的公交车司机,这样,他就更好动手了。 吃人和修行,他一直没放弃。 后来他愈加变本加厉,一度认为人类的警察不可能抓到他,甚至开始挑战起了警察的权威。 以前吃了人之后他都会把带血的人头包裹回租屋的地下室里收藏着,免得被人发现了线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月前,他突发奇想,要是自己不清理人头,让警察来伤脑筋,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自己,这样岂不是更好玩? 结果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他开始各种戏弄警察。只是没想到,终日打雁,不小心的话真的可能会被雁啄瞎了眼。 那个可恶的寻妖师不知道为何猜到了自己是妖物,而且还推测出自己是名公交车司机,最后居然还跟到了自己家里。 一番缠斗,妖物终于被寻妖师以术法捆绑了住。他心如死灰,只好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行。 听说凶手已被追捕归案,全城同庆,终于抓到了这个连环变态杀人碎尸案凶手,大快人心,晚上睡觉也踏实了。 皆大欢喜的另一边,寻妖师打开了妖物的地下室。 低矮的地下室里浮着一层死气。 地上铺设的不是地砖,而是整齐的平铺着一层人头,没错!铺的是人头!头颅下的血液早已经黝黑得发紫,留下干涸了的血印。墙上三三两两挂着的,有手有脚。 整个地下室被一股恶臭环绕着,只是不知那豺狼使了什么妖法,恶臭死气只聚在这地下室,没有一丝外漏。 看到这里,曾小贤的胳膊不由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有些心虚的看了眼四周,他有种自己就处在那个地下室的感觉。 不得不说,程明秋对场景描写的能力已经高于常人了,能够让人身不由己地代入进去。 第一篇故事的最后一段,寻妖师慢悠悠地走出了地下室,彻底关上了身后的这座门。抬头望着今天的满月,颇有些意兴阑珊,轻轻叹了口气:“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身边的荒凉落寞,衬着市中心群众的欢呼热情,异常的讽刺。 曾小贤抓着鼠标的手收了回来,这才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心冒出了一层汗。 这个故事无疑是非常优秀的,一直到故事结尾都没有交代的寻妖师,应该还会经历更多的诡异事件,要知道,那个世界的妖物可不止这大猫小猫两三只。 曾小贤现在有些犯难了,这么好的稿子自己当然不愿意放手,可是该怎么跟作者谈版权问题呢?作者价格会不会定的很高?到时候台里不同意怎么办? 哎!不管了!曾小贤摇了摇头,自己先把稿子的授权拿到再说,至于后面的版权问题,交给台里伤脑筋去吧! 想通了事情,小贤不禁有些兴奋了,身体随着椅子转向程明秋席梦思的方向,有些贱贱地喊道:“明秋~” “小明秋~” “小秋秋~” 好吧,曾小贤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 ————分割线———— PS:《寻妖事务所》的楔子摘抄自《都市妖奇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不是起点的,十多年前的老作品了,非常优秀好看,作者可蕊。